「消防設備人員執業執照登記辦法」,業經內政部於113年2月1日以台內消字第1120828005號令訂定發布條文。
本會112年1月6日「特定工廠登記消防審查流程及注意事項」之消防專技人員積分審查及登記1案,經審符合消防設備師及消防設備士管理辦法規定,核予課程積分30分。
一、講習時間:113年2月6日上午9時至11時。 二、講習地點:本局第一救災救護大隊(高雄市苓雅區三多一路162號5樓大禮堂) 三、講師:本局第一救災救護大隊組長郭明忠及專檢小組承辦。
一、依據內政部消防署113年1月2日消署預字第11233055951號函辦理。 二、請利用各種方式宣逵會員或所屬,避免危害事故再次發生,請至https:// edocdl.doc.nfa.gov.tw綱址下載附件(請輸入發文字號、發文日期及識別碼:HFGNMOUT下載,有效下載期限1個月。
有關本會召開第三屆第3次會員大會1案,請依照說明辦理。
本會112年12月2日「消防設備人員法介紹及檢修申報常見問題探討、實務分享」之消防專技人員積分審查及登記1案,經審符合消防設備師及消防設備士管理辦法規定,核予課程積分7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