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復貴會113年6月26日高市消士字第113013號開會通知(本局113年7月1日收文)。 二、依據人民團體會務輔導辦法第12條規定略以,會員大會會議紀錄應於閉會後30日內報請主管機閼備查。爰會議紀錄(含大會手冊及出席人員簽到冊影本)應於閉會後30日內報請主管機關備查。
依據本局113年6月14日高市消防預字第11333382200號開會通知單辦理。
「國內外專業期刊或學報之種類」一覽表,業經內政部於113年6月26日以內受消字第1131602817號公告,並自即日生效。
復貴公會113年6月14日高市囂市字第113011號函。
為建置消防設備人員法第10條所訂定消防設備人員資訊管理系統,提供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登錄,會請依覆表填具資料。
開會事由:召開本局113年第2次「消防安全法疑義研討暨座談會」 開會時間:中華民國113年6月22日(星期二)上午9時30分 開會地點:本局5樓會議室(高雄市前鎮區凱旋四路119號) 主持人:劉主任秘書一娟 聯絡人及電話:林瑞育股長 07-8128111轉2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