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落實消防設備人員執業管理及完備消防設備人員資訊管理系統資料,請依說明辦理
本會113年07月20日「防災監控系統綜合操作裝置」之消防專技人員積分審查及登記1案,經審符合消防設備師及消防設備士管理辦法規定,核予課程積分70分。
為落實各直轄市、縣(市)消防設備師公會或消防設備士公會管理,請依說明辦理。
「國內外專業期刊或學報之種類」一覽表,業經內政部於113年6月26日以內受消字第1131602817號公告,並自即日生效。
「消防設備人員專業訓練合格證書字號編列注意事項」並自即日起生效。
「消防設備人員專業訓練機關(構)學校團體認可及管理辦法」書表格式,業經本部於113年6月7日以內授消字第11316025194號令訂定發布。